福田区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护航三十年创业征程


2020-07-27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刘屹龙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作为深圳中心城区,福田亦三十而立。


深圳新闻网7月27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江争志 通讯员 陈元发 邹慧 李玉静)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作为深圳中心城区,福田亦三十而立。三十年沧海桑田,福田书写了从“水田滩涂”华丽转身为“深圳CBD”的生动传奇,开辟了从“上步工业区”转型升级为“金融+科技+文化”现代产业体系的崭新天地,走出了从“解决温饱”羽化蝶变为“首善之区幸福福田”的康庄大道。三十年的创业征程,福田始终高举改革旗帜,勇于突破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发挥行政体制改革“火车头”的引领作用,为辖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动力源,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是各级党委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党政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机制就像组织的“骨架”和“经络”,对组织的高效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福田建区三十年来,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为主线,紧扣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共开展了6次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精神,区政府由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为主过渡到间接管理为主,区经济贸易局、建设局等经济管理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给企业放开搞活;增设区委企业委员会,与区国资局合署办公,区属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渡。

二是二十一世纪初期,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深圳第二次创业对政府行政效能更高的要求,机构改革以划清区街事权、调整部门职能、理顺关系为重点,明确街道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主的职能定位,街道不再兴办和经营企业,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划清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防止政府职能“体外循环”;部门分工更加细化,形成以服务为宗旨的机关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2010年以后,为了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双转型、推动公共事业和社会和谐双进步、实现城市和市容环境双提升,突出管理和服务,机构和职能进行了大幅度的“退、转、成、合”,充实加强了社会管理、城管执法、民生服务等机构,构建党政联动的大部门体制,减少了推诿扯皮,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2013年起,福田以“管理的小政府、服务的强政府”为目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起具有强大动力、充满活力和可持续竞争力的行政运行机制,福田“一窗式”“两集中两到位”“三厅融合”办理的“123”集中办理模式2016年向全市推广。

一是发布权责清单,公开“晒权”。2014年在全省率先公布完整的区、街权责清单,28个区直部门、10个街道办事处的所有权责事项和办事流程图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开,搭建行政职权公开运行平台,打造“阳光”政府,方便群众监督行政职权运行。

二是力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区、街、社区三级行政服务大厅均设立综合窗口,实现一窗通办,群众排队时间平均减少了近60%,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反复跑、多头跑的问题;集中审批职权,全区所有承担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单位,一律调整单位内部职能划分,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科室(政务服务科),建立“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发证、监督监管”的工作模式;首创便民服务“零时限、零收费、零距离、零材料”“四零”清单,最大限度地删事项、减环节,压时限、提速度。

三是优化政务流程。统筹建设政务信息化体系,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全区行政许可事项100%全流程网上办理;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汇聚全区各部门产生的业务数据和办事材料,通过办事材料的智能比对,2015年在福保街道先行实现71个事项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零材料”办理;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审批结果互认机制,在全区实现街道业务“通办通取”,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选择办,减少群众办事成本。通过对信息资源的不断整合,还推出了“政务服务+移动终端”、“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举措,提高了企业群众便利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打造独具福田特色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构建“精细化、高效能”行政执法体系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性环节。一直以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基层执法力量分散和执法效率不高等一直是困扰基层执法的“老大难”。为破解上述难题,福田一直在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

一是早期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探索。1998年尝试由一个执法部门集中行使7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监督权;2001年作为深圳落实城管综合处理权的试行区,形成9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2007年又扩大到21项,为全市城管综合执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是2016年在全市率先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全市首个区级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作为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加挂规划土地监察中队牌子,以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作为街道下设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街道为主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全科医生”、属地管理的优势。同时还明确了全区执法联动机制和综合执法资格制度,建立了相应的执法证据联用平台,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三是减少自由裁量权。2014年出台了《福田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将涵盖全区19家执法单位履行的831项行政处罚事项优化形成2268项具体裁量标准,通过对范围、幅度的明确,限制执法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因素,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以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着力点,着力提升民生幸福感

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民生幸福的重要保障。基层拥有更多自主权,有助于施展“拳脚”,但另一方面,自主权多了,责任也更大,唯有权责统一,才能不辱使命。2013年起,为解决区街职责配置错位、街道机构职责交叉、人员使用率较低以及政务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福田率先提出“智慧332”街道模式,并在福保街道开展“智慧街道”综合试点。2016年,福田街道大部门制改革获批为全市改革试点,2017年升级为“党建+”街道大部制2.0版,完美实现“两级跳”。通过整合机构及职责、赋予街道更多的人事自主权、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机制等举措,减少了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内耗,最大化地用好编制资源,促进街道的管理服务上了新台阶,基层治理改革的“福田模式”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为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改革贡献了鲜活的福田经验。2019年,围绕解决“街道机关化、社区行政化”问题,福田在香蜜湖街道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通过撤销社区工作站,梳理重构街道-社区职责,精简了管理层级,进一步缩短了管理链条,提升行政效率;通过党建联席会议、居民议事会、基层治理双向呼叫响应等方式开展社区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网格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信息采集、事件处理、为民服务等能依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相应的网格维度,基层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这又是福田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次全新的有益探索。

改革无止境,发展无极限。“三十而立”的福田站在了“双区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美好远景,福田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蜜湖新金融中心”两大核心引擎为抓手,构建“一轴两翼五廊”新格局,努力把城市建设得更有魅力、更有动力、更有活力、更有创新力,塑造高水平深圳“城市主客厅”,继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探索鲜活经验,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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