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8月28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何静 邓涛 杨铭琪)《民法典》不仅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进一步增强辖区企业对《民法典》的认识,让企业主及职工更好理解《民法典》中涉企业运营相关法规政策,做到知法守法、规避风险,8月28日,由福田区法学会、莲花街道普法办主办,深圳新闻网承办的“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学院”民法典专题讲座在莲花街道三楼会议室举行。福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泳彬、莲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铁祥、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丘娴芝、莲花街道社区法治办副主任罗来超参加活动。
本次民法典讲座既是莲花街道“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学院”民法典专题系列讲座的第二场,也是福田区法学会“法治促发展”公益课程的首场活动。活动邀请到来自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斌律师,以“企业家必须知道的《民法典》十大影响”为题为现场嘉宾、观众作专题讲座。
讲座一开始,朱律师介绍,《民法典》中新增了11.7%的新内容并对相关内容作了19.5%的实质性修订,有效学习理解这些新变化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规避运营盲区。
随后朱斌从商业交易、人力管理及财富管理三方面及其相应的十大影响,结合企业运营的实际,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向现场企业代表系统讲解了《民法典》实施后对合同签订、担保业务、合同履行等行为的影响。
“《民法典》实施后,第一个比较大的影响就是我们的商业合同变得更‘难签’了”,对此他向企业代表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要重点梳理所有与客户签订的销售格式合同,并注意修订有可能被认定为为格式条款的条款,针对一些重要条例要注意在上面加黑加粗起到提醒和注释的义务等。
在提问环节中,现场的一位企业HR说,自己留意到《民法典》实施后,员工的个人信息将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因此担心相关要求会影响公司工作效率,进而对企业的运作造成困扰。
朱斌结合《民法典》相关条例,建议用人单位对经营管理中(不仅限于人力资源管理)收集、使用、提供、公开员工信息的具体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清单,同时需对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进行界定,并与员工签署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的《确认书》,由员工确认本人提交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中哪些属于隐私信息,个人信息及隐私信息的授权使用目的、方式、范围,确认书应当每年签署一次。
“《民法典》实施后,《劳动合同法》还适用吗?”面对另一位企业代表的提问,朱斌介绍,《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而在《民法典》最后附则部分列明将会废止的法律中,并没有《劳动合同法》,所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并不会导致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废止,在处理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时继续沿用现行法律规则。
现场的企业代表在讲座结束后纷纷表示,通过本场讲座了解到企业行为中,大到公司设立、合同签订,小到缴纳物业费等新兴法律问题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回到企业后一定会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并把《民法典》的学习纳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便更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从而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莲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铁祥表示,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希望在座的企业家们弘扬企业家精神,做诚信守法的表率,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贡献企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