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福田区印发《福田房地产中介从业“八不准”》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2020-06-19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何静



日前,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福田房地产中介从业“八不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持续收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




深圳新闻网6月19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刘屹龙)日前,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福田房地产中介从业“八不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持续收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八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稳定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19日上午,记者随福田区住建局、市场监管福田局联合执法组,先后前往美联、中原等地产中介进行实地了解。记者在美联物业福田区委分行的执法现场看到,执法人员对中介门店的相关公示资料、房源委托书、交易台账等进行了仔细检查。据介绍,该中介门店已建立业务台账,并按规定保存服务合同,公示信息和资料也比较到位,但存在资金监管金额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五的问题。此外,经检查发现,不少门店还存在在关键信息没有在门店显著位置公示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门店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期限内进行整改。

下一步,福田区将坚持“房住不炒”工作定位,持续开展房地产行业治乱专项行动,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将对全区600余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借“学位”、“棚改”、“拆迁”等炒作、哄抬房价,建立微信群、QQ群联手炒房,通过网络媒体散布虚假、不实信息,误导购房者心理预期,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净化辖区二手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据悉,《福田房地产中介从业“八不准”》发布以来,截至6月19日,福田区检查了热点片区40余家中介门店,发现违法违规线索15条,行政处罚立案2宗,下架价格虚高房源400余套,对2名中介人员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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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福田房地产中介从业“八不准”》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贯彻“房住不炒”的指导方针,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行为,稳定我区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特明确《福田房地产中介从业“八不准”》,并对以下八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一、借“学位房”、“棚改”、“拆迁”等炒作、哄抬房价,散布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位积分类别”、“纳入棚改计划”等不实信息,误导购房者。

二、建立微信群、QQ群等,联手炒房或为“炒房团伙”提供揽房揽客便利;歪曲解读有关房地产政策,散布虚假、不实房地产市场信息,误导购房者心理预期,制造市场恐慌情绪。

三、房源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前期(一年内)二手房成交价,或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同户型二手房成交价。

四、通过“茶水费”、“好处费”或“ABC单”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提供便利。

六、配合开发商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或违法代理销售。

七、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违规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

八、为保障房、人才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经查实违反上述“八不准”行为之一的,除从严从重行政处罚外,依法采取如下行业管理措施:

对涉事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由行业协会列入“行业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对涉事房地产中介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取消区内各项惠企政策服务,其涉事门店停业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关停门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暂停涉事机构网签权限,并将相关线索报区扫黑除恶办。

欢迎社会各界对房地产经纪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755-82918174。

特此通知。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



[编辑: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