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9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2019-07-28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刘屹龙



合理合法的诉求,本可寻求法律程序解决,但一些人却采取过激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不惜触碰法律红线。近日,福田警方依法果断处置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案件,行政拘留9名违法人员,训诫1名违法人员。


深圳新闻网7月28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刘屹龙 通讯员 蒋磊)合理合法的诉求,本可寻求法律程序解决,但一些人却采取过激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不惜触碰法律红线。近日,福田警方依法果断处置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案件,行政拘留9名违法人员,警告1名违法人员。

近期,梅林派出所连续接群众报警称,有多人在辖区某工业区门口聚集,到工业区内某公司反映诉求。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调查情况。

经核查,该公司因对内部运营条款进行修改,引发注册会员的不满,后多人在工业区内聚集维权,期间有个别人情绪失控,做出过激举动,造成了工业区内进出口交通处于瘫痪状态,给周边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和办公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后经多次协调,聚集人员才同意离开现场,并和公司方就相关诉求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

维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这绝不意味着维权就可以“任性”!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取证,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童某辉、宋某文、蒋某龚处以行政拘留15日,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谢某福、王某勇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孟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扰乱公共秩序的李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对扰乱公共秩序的侯某飞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的的胡某平依法警告。

【警言警语】凡有利益诉求的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正当途径解决诉求、维护个人利益,切莫采取过激行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对于实施煽动闹事、扰乱秩序、拦截车辆、损毁财物、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构成犯罪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