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1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具体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区人才工作局(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