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被“套路”怎么办? 福田警方:要果断报警


2018-09-13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陈飞



“套路贷”是指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空白或虚假的借款、抵押、租赁等合同,先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单方认定违约”的合同陷阱形成虚高借款。


敲诈勒索披上“借贷”的外衣仍然是违法犯罪。

警方审讯犯罪嫌疑人。


深圳新闻网9月13日讯(记者 邓涛 通讯员 宋卓远 任冠元 蒋磊)敲诈勒索披上“借贷”的外衣仍然是违法犯罪,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只要是违法犯罪就要严厉打击!9月13日上午,记者从福田公安分局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福田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有效净化了金融环境,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借鉴。

2018年1月21日,事主李先生报案称:其于2016年3月因投资资金不足向刘某等人寻求借款,后于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之间,被刘某等人以“套路贷”的方式先后敲诈勒索228余万元人民币。

接到报案后,深圳福田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调查,发现该团伙不仅敲诈勒索,还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大。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专案组最终查明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并于今年5月分批对该团伙成员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团伙成员11人,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账户一批。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类案件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表面上看似借贷纠纷,但难以将债务纠纷和违法犯罪剥离。加之该案件涉及公司多、涉案人员多、涉及银行账户多达一百多个,在调查期间,专案组克服取证难、资金流向复杂、核实困难等难题,对公司关系、人员架构、账户流水等进行详细分析研判,最终将该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套路贷”的套路到底在哪?据悉,“套路贷”是指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空白或虚假的借款、抵押、租赁等合同,先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单方认定违约”的合同陷阱形成虚高借款,后以非法讨债或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以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