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跑到东莞 电量耗光仍未归还
民警调查发现,罗姓男子启动共享汽车后,先是去接妻子和孩子上车于当天10点钟从兴围站点出发,10:12分到达鹤洲宝罗小区,三分钟后再次出发,于11点钟到达东莞市长安镇一家酒店。8月20号回到深圳,14:05分从鹤洲宝罗小区出发,14:35分到达宝安中心医院。直到在这家医院被平台工作人员找到时,汽车电量已经耗光,全程没有支付租车费用,行走里程约100公里。
律师:绕开系统使用 已构成盗窃罪
没有付费开车不说,该男子在行驶过程中还撞上了柱子,导致车灯、保险杠受损变形,车牌脱落,撞车后罗姓男子也没有通知平台申报保险。今天,记者也联系了宝安黄田派出所,福田分局方面表示,罗姓男子的行为虽然有可疑之处,但因为涉事车辆自身存在系统问题,难以为当事人的行为确切定性,并已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罗姓男子赔偿平台车辆维修费,以及三天的租车费用共计5100元。
共享产品街头开花 市民莫贪图便宜
林冰律师介绍,如今共享经济模式下,街头出现的各类新鲜事物越来越多,但市民仍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因一时贪图便宜,而触碰到法律界限。